主人公叫夏晚晴陆正南的小说叫做《我叫夏晚晴,淡妆浓抹总晚晴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莫问所编写的现代言情风格的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:《9101404》又名《我愿为你入凡尘》夏晚晴想将手抽出,却被他越握越紧,她轻声说:“陆先生放开,别弄得尴尬好吗?”夏晚晴虽然看不见,但她不可能不知道,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了她身上,带着诧异,带着探寻。陆正南的目光深情而又隐忍,他一字一顿,“阿晴,我不是陆先生,我是你的正南。”夏晚晴心头像被什么东西狠狠蛰了一下。...
“你知不知道留下意味着什么?这孩子会废掉你半条命,你把它打了我还能让你住院化疗,调动我所有的人脉帮你去找合适的骨髓移植!你要是留着,哪怕是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的命!”
夏月大吼,眼泪不受控制的流出来。
她本来还以为这傻丫头这么久也该得到贺少琛的心了,可万万没想到,不仅没得到,还带来这么一个晴天噩耗。
怀了一个连丈夫都不敢告诉的孕,还带着一个患了绝症的身体,很快就要死掉!
“夏月,你别这样。”沈相宜扯了扯苍白的嘴角,“我本来也就不抱治好的希望了,你应该也知道,我的血型稀有,想要找到合适的骨髓基本上难于登天。”
“虽然我死了,这个孩子还能代替我活在这个世上,更何况,我已经签了眼角膜捐献协议,等我死后,还可以把眼角膜捐给他,让他恢复光明。”
“月月,别哭了,这是很好的事情。”她不想夏月为她担心。
“疯子!沈相宜,你简直就是个疯子!”夏月捂住嘴,泣不成声。
沈相宜从医院出来,没有直接回天之港,反而是去了商场。
她也没什么想买的,就是被怀孕的消息激动得太想释放了。
她觉得这孩子是老天在她死前送给她的离别礼物,没有人能够体会这种感觉,有一个生命在她的肚子里,是她的血脉,她和此生最爱的男人的血脉。
贺少琛和沈相宜的骨血杂糅在一起,于是才有了这样一个宝宝,是她这些年飞蛾扑火般爱情的结晶。
她一路摸着自己小腹,一路都止不住笑意。
太幸福了,怎么会有这么幸福的事情落到她头上。
沈相宜进了商场,花光所有的钱,给肚子里的宝宝买了很多衣服,出来的时候,手上已经提了五六个购物袋。
正当她准备打车的时候,一辆超跑停在她面前。
“沈相宜,上车。”车上的男人邪气的摇下车窗。
“你是?”沈相宜看到这个陌生的男人愣了。
如果不是真实看到还不相信,这世上竟然还真有女人会把他唐慕给忘了。
“你不记得?上次你撞的就是我的车。”
“啊,是你。”沈相宜恍然大悟,刚要问他为什么在这儿,唐慕就已经解了安全带下车来,不由分说的将她手上的购物袋抢过来扔进后座,再将错愣着的她塞进副驾驶,整个动作行云流水,一气呵成。
“去哪儿?”
唐慕踩下油门,车子瞬间开出百米远。
“不用了,把我放到路边吧,我打车就好了。”沈相宜这才意识到他是想要送她。
“你提着这么多东西怎么打车?万一又像上次那样晕倒在路边怎么办?”唐慕笑得好看,“快说去哪儿,还是说……你又想去我那儿?”
“天之港。”可能是她的错觉,她竟然从他的语气里听出了暧昧,“那麻烦你了,把我送到天之港吧。”
听她报出的地址,唐慕开导航的动作瞬间顿了一下。
如果他没记错的话,天之港,贺少琛那家伙就住在那儿。
“你和贺少琛是什么关系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