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年代文,日常,种田,赶山,打猎,种葛根,养娃】陈安平喝完最后一瓶酒,一觉醒来,发现自己回到了1986年。还是那个熟悉的小山村,只是他已经不是当年的自己。上辈子落了个终日酗酒,孤独终老的结局。这辈子他只想家庭幸福美满,好好来过。烈日当空,陈安平在地里种着葛根。竟然感觉不到累,反而越来越有劲。种地采茶...
《重回1986种田养娃》全文没有拖泥带水,也没有烂俗套的感情线,很值得看的一部都市生活小说。陈安平巧铃是该书的主角,小说精选:宋巧玲得意地看着陈安平,将手里的竹笋放进了他手中的麻袋里。“怎么样,我是不是很厉害?”陈安平做出惊讶的表情,然后……
每年临近冬至,是挖冬笋的好时节。
冬笋在经历了秋风冷霜的洗礼后,质地较硬,口感更为清爽。
越是临近春节,冬笋的状态越好。
她们家找到了一处人稍微少点的空地,就准备开挖。
陈母带着陈安怡走到前面一点挖。
小姑娘手里拿着麻袋,蹦蹦跳跳,开心得不得了。
而陈安平夫妻俩就在眼前这一块挖。
“这里有好几个!”
宋巧玲一下就看到好几处明显拱起来的土包。
她兴奋地上前,蹲下去拿着锄头开始轻轻地挖。
先从土包周围开始往下挖,不一会儿,就看到一根粗壮的竹笋笋身。
陈安平看着宋巧玲麻利地挖出整根竹笋。
然后取出柴刀从根部斩下,一根两斤多的竹笋就到手了。
宋巧玲得意地看着陈安平,将手里的竹笋放进了他手中的麻袋里。
“怎么样,我是不是很厉害?”
陈安平做出惊讶的表情,然后对着她竖起了大拇指。
逗得宋巧玲笑着,轻轻地拍了他一下。
陈安平从来没看过巧铃干农活。
因为他平时在家,基本上不和他们一起出来干活。
他没想到,巧铃作为隔壁村供销社主任的小女儿。
家庭条件相较绝大多数村民,可以说相当好。
平日里可以不用出来干农活,只需要在供销社卖卖东西就好。
但从她这架势来看,不像是干农活的新手。
陈安平发现,自己对老婆的了解,原来并没有多少。
宋巧铃兴头正盛,连续将眼前几个土包里的竹笋全部挖出来,就已经满头大汗了。
毕竟她是个瘦弱的年轻女人,体力上不如健壮妇女那般好。
陈安平从口袋中取出手帕,轻轻地给宋巧玲擦擦汗。
大庭广众之下,做出如此亲密的动作。
惹得巧铃的小脸突然一下红了。
果然,周围的一些妇女看到,就开始调侃了。
“安平呀,你倒是心疼人。看到媳妇干活那么累,你咋不知道挖挖呢。”
“你懂啥,人家小夫妻这叫男女搭配,干活不累!”
“干那个活的时候也不累吧。”
“哈哈哈”
周围妇女们完全不分场合,心直口快地搞颜色,逗得大家开心地笑起来。
宋巧玲不羞也不恼,笑着回应道:
“婶子们别笑话我了,我挖笋可厉害了,没那么容易累。”
她看脚下附近没有明显的土包了,就牵着陈安平的手,准备去找下一个地方挖。
“安平哥,我看这里也没笋了,咱们去别的地方找找看吧。”
陈安平笑着将巧铃拉到身边,把她手里的锄头拿过来。
“别着急,还有呢。锄头给我,我来挖挖看。”
说完,就看见陈安平蹲下身子,仔细观察竹子的根部。
他慢慢地向一个方向挪步,专注地盯着地面。
当他发现地面有个破洞时,就拿着锄头就开始挖土。
不一会儿,藏在泥土里的形如梭子的冬笋就显露出来。
宋巧玲紧跟着陈安平,站在他后面看他一顿操作。
结果还真让安平哥挖到了笋。
而且,这种两头小中间大,形如梭子的笋,味道最鲜美。
这种笋名叫“萝卜笋”,笋壳包得严实,颜色金黄。
笋壳上没有黑斑的才是好笋。
安平哥怎么知道这土里会有笋?
他平时很少上山呀。
“咦。”
宋巧铃惊讶地看着陈安平,眼神中多了几分崇拜之情。
陈安平感受到了身后宋巧玲的惊讶,转过头笑着说道:
“这种竹笋和五花肉一起焖,味道那叫一个好。”
“安平哥,你是怎么找到这种萝卜笋的呀?”
巧铃小时候经常跟着她娘和姐姐一块上山挖笋,
她们都是选择显而易见的小土包去挖。
很难轻松地找到萝卜笋。
这种笋卖出的价钱最高,要是容易找到的话,她更愿意多挖这种笋。
陈安平指着竹子的根部说,
“首先要学会观察竹蔸,找到两个竹节之间距离比较长的方向。”
“这个方向是竹鞭生长的方向。”
“竹子是长在竹鞭上的,顺着这个方向去找,就能找到冬笋。”
宋巧玲听着陈安平耐心的讲解,他那认真的模样,不禁看入迷了。
陈安平看着她一脸崇拜的模样,得意地说道:
“先别看我了,你也学着找一下竹鞭吧。”
宋巧玲回过神来,害羞地笑了一下。
她按照陈安平刚刚教的方法,配合上他的实际指导。
成功地找到了另一根竹子的竹鞭。
“哇,好多冬笋呀!”
“安平哥,快来一起挖吧,多挖一些咱们可以拿到镇上去卖钱了。”
两个人都想着要多赚钱,心往一处使,干活都特别有劲。
挖了一个小时,除了那些特别小的竹笋,两人几乎把附近的笋都挖完了。
宋巧玲时不时弯腰挖土,挥锄头。
干了这么久,腰都酸了。
她站直身体,揉了揉自己有些胀痛的腰。
看着陈安平还蹲在地上,将挖出来的冬笋一个个放进麻袋里。
发现他只是额头有些汗水,脸色还很正常,看起来干活很轻松。
她有些纳闷了。
安平哥,瘦瘦高高的,特别是手脚很白很苗条。
看着不像是干活很有劲的人。
但是他刚刚一直在挖笋,捡竹笋,基本上没歇过。
只是中间喝了几口水。
今天的持久表现,让她对安平哥刮目相看了。
陈安平还沉浸在干活中,也没空去思考自己今天的表现。
他只是感觉到,透过竹林的阳光,斑驳地晒在他身上时。
他的身体里有一股能量源源不断地涌出。
让他感觉不到累,反而干活越来越利索了。
陈安平站起身来,接过宋巧玲递过来的水壶,大口喝了起来。
真痛快!
这种努力干活,汗流浃背的感觉,真让人觉得心里踏实。
脚下踩着的土地也变得亲切了些。
他看看天空,觉得时间还早,应该不到下午三点。
还可以去别的地方再找找。
反正他现在还不累,能多干点就多干些。
陈安平看着宋巧玲红彤彤的小脸,分外迷人,宛如一个熟透了的红苹果。
让他心头一痒,好想咬上一口。
看出她的疲惫后,陈安平轻声说道:
“巧铃,我们再去别的地方找找吧。”
“你就帮我拿着锄头就好,后面都让我来挖,我还不累。”
“嗯!”
宋巧玲扛着锄头,乖巧地点点头。
跟在陈安平的身后,看着他单薄的身板扛着一大麻袋的竹笋。
脚步却非常平稳,踏实。
这一刻,她的内心幸福感十足。
安平哥真的变了。
变得会心疼人,变得沉稳,变得踏实了。
她对未来又多了几分期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