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江余淮在一起七年。从跑龙套,到家喻户晓。他火遍大江南北,却说我是普通朋友。他在演唱会感谢经纪人多年陪伴时,我不辞而别。当晚,飞机失事。江余淮镜头前崩溃失态,从此一蹶不振。三年后,江余淮开发布会宣布出家。现场剃了一半头发,却看到营销号推送:「那个女人又杀回来了!」
李昕遥江余淮是一位普通人,却因为意外事件而被卷入了神秘的冒险之旅。在佚名的小说《告别七年之痒》中,李昕遥江余淮将面临各种挑战和困难,同时也结识了伙伴和敌人。通过勇敢和聪明才智,李昕遥江余淮逐渐揭开了一个个谜团,并发现了自己内心的力量。「遥遥,你也太不小心了,不是交代过你在外面不要跟江余淮太亲近么。」我垂着头,没有说话。片刻后,才轻声问了句:……将让读者沉浸在充满惊喜和奇遇的世界中。
日子还有什么盼头。
「余曼姐心直口快,你别生气。」
我摇摇头:「没生她气。」
余曼这种二流货色,靠知心姐姐形象钓凯子,不太值得我动气。
我只是对江余淮有点失望。
在一起七年,他事业蒸蒸日上,脑子却一天不如一天。
连余曼都能糊弄住他。
又或者,江余淮不是看**余曼的小把戏,只是享受女人对他的暗送秋波。
不主动不拒绝不接受。
我看着他,一句话没说。
真的要选这样的对象共度一生么?
我也有点想不通,怎么七年就让一个人面目全非呢?
我和江余淮是在横店认识的。
我陪老板去谈看新项目开机,他一身血浆在人堆里演死尸。
以我多年扑街编剧经验,这人眼里有光,肯定能火。
所以他蹲墙根吃饭的时候,我凑过去加了他微信。
单身男女,热情似火,一来二去,我俩就成了。
那时候他是横店跑龙套的无名氏,我是籍籍无名的小编剧。
还挺般配。
嗯,他比较帅,我色令智昏。
后来他果然靠一个深情男二角色出圈,一炮而红。
从那天起,我们就默契地转成了地下恋情。
对于这件事,我真的无所谓。
那时候他一群女友粉,公开恋情无异于自掘坟墓。
我理解,成年人事业最重要,更何况他红了对我也有好处。
至少,他会免费客串我写的糊逼小剧。
让我蹭蹭热度。
其实江余淮对我还挺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