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只重度社恐小丧尸,被一个叫林沉夜的帅锅养了三年,只留下一句:「别走远,这里不安全,等我」就人间蒸发了。三年又三年,三年又三年。为了这一片更加“安全”,我在等他的时候,一统了整座城市的丧尸群,成了该地区最为强大的丧尸BOSS之一。可我至始至终,都不曾等到他兑现诺言。呵。雄性,都是大猪蹄子。
知名作家蒲山27编写的《重度社恐小丧尸》,是一部短篇言情文,书中讲述了男女主角温毛毛林沉夜之间的感情故事,详细内容介绍:他双眉紧锁来到监控室,透过屏幕看到了基地外,穿着大红色连衣裙,身形单薄的少女以及身后跟着的乌泱泱的……
第1章节
1
末世之下,湖泊海洋大面积干涸,干旱铺天盖地而来降临世界。
战争、疾病、饥饿、死亡。
弥漫在世界的角角落落。
与此同时,前所未有的强辐射蔓延大地,造成了所有生物的二次变异。
当然,凡此种种,都跟我这只“可怜”“弱小”又“无助”的丧尸BOSS没什么关系。
反正我每天命令我手下的那些丧尸,给我喂点营养液等什么东西,就足以生存下去了。
还好我已经制霸了整片区域,不然可真是要饿死了。
可惜。
我率领的丧尸群所能寄养到的能量、资源越来越少了。
被逼无奈,我只能带着丧尸群们,翻山越岭去找林沉夜那个负心汉,哦不,负心饲主。
值得一提的是,我虽然变成了丧尸,但具有了初步人类的智力,并且和别的影视剧什么的不太一样,也需要一定的能量寄养,才能继续活下去。
另外,我的丧尸群,光是丧尸,就足足一万,所过之处,犹如蝗虫过境。
2
惊喜的是。
当我带领整个丧尸群,搜刮完新的城镇的最后一栋楼,我的躯体冷不丁变大了。
随之而来的,就是我的身体,也变得更加完美,且充满爆炸的力量。
做了整整三天的心理建设。
我终于踏上了寻找负心汉,哦不,负心饲主的征程。
幸亏,因为末日的缘故,人类数量锐减,往常拥挤的街道、汽车川流不息的马路,都变得空旷而杂草丛生......
所以并没有人注意到我们这支巨大的丧尸群,否则的话,绝对会引起巨大的恐慌。
好不容易搜刮了好几个城镇之后,我气喘吁吁的停下来,一瞬间有些想要放弃寻找林沉夜。
「呜呜呜好累啊!为什么要为难我这只小丧尸!」
在我身后的那群丧尸们,听到我这话,似乎都流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眼神。
仿佛第一次见到我的“柔弱”。
3
来到一个新的城镇,我惊喜的发现了两栋拥有极为丰富物资的楼。
可惜的是,这两栋楼,都有强大的丧尸把守。
幸运的是,我因为身体变大,动作比起之前变快变敏捷了不少。
不幸的是,那些丧尸居然比我城镇那些最强的丧尸,还要难对付!
还好,身为丧尸BOSS的我拥有超高的智慧,我只是简单的勾引,包抄,就击溃了对面的丧尸群。
日子一天天过去。
在我率领丧尸大部队离开家的第十个日出。
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装满饮料的售货机,正要拿出可乐喝水的时候......
透过售货机上的透明玻璃,我猛地发现,我居然变样儿了!
呆呆盯着水面,那道酷似人类的高等级丧尸倒影看了足足两分钟。
我欲哭无泪。
「呜呜呜好丑!还是做丧尸比较可爱!」
4
无论愿不愿意。
我最终进化成了一个酷似人类的高等级丧尸。
虽然还有一些些丧尸的特征,但是我明显的感觉到我比正常的女性,强大了不知多少。
我很快发现,进化人类之后,我行走的速度,快了不少!
只可惜我的手下都是一堆呆头呆脑的傻丧尸,就知道像跟屁虫一样跟在我后面,完全无法体会我郁闷的心情。
5
又过了几天,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车队。
为了不惊动所有人,我命令我的丧尸部队,在一旁躲避。
弄完一切之后,我才走了过去。
他们之中的老大,是个长着络腮胡的男人,我拼命压制下想要咬死人类的欲望,鼓起勇气像他打听起林沉夜的下落。
「林沉夜?」
络腮胡黑黢黢的眼睛盯住我,仿佛在思考着什么。
他沉默了几秒钟,转而冲我露出个还算和善的笑容。
「林沉夜啊,我当然认识,正好我也要去找他,可以带你一程。」
真的吗?我不信!
毕竟曾经身为丧尸BOSS,虽然站在络腮胡周围,全都一副凶神恶煞模样的人类,但对我来说,他们更像是......食物。
我假装乖巧点头,答应了他明显不怀好意的提议。
「好哦。」
就这样,我跟着络腮胡的车队上路了。
6
「老大,咱们这回是去找那姓林的强地盘,干嘛要带着那个累赘?」
「你知道个屁!谁不知道那姓林的人狠话不多?咱们手里要没一个两个的人质,能是那疯子的对手?」
「那妞儿真能当人质吗?我瞧着她傻乎乎的,别真是个傻子吧?」
「管她是不是个傻子,先试试再说,要是不顶用,到时候直接弄死就行了。」
我裹着毛毯,躺在火堆边,听着络腮胡跟他手下的对话,假装自己怕的瑟瑟发抖。
别人看到我的反应,更是一下子放松了对我的戒备。
我眼珠子一转。
如果我没猜错的话。
他们口中那个「姓林的」大概率就是林沉夜了。
虽然害怕,但我还是忍不住在心里反驳起他们对林沉夜的评价。
放你mua的屁!
林沉夜虽然是个负心汉,哦不,负心饲主。
但他养我的时候,温柔又细心,不仅每天都会给我准备新鲜的面包、玫瑰、披萨、三明治......
嘶,不能想了,口水都要流出来了!
还会特别温柔的给我清理身体上的那些毒疮,轻轻揉我柔软的小肚皮,还会陪我玩儿。
完全就是个大好人!
7
自从知道络腮胡的真面目。
我在车队中也变得愈发沉默了。
现在我能做的。
就是把他们每天晚上商量的「计划」记下来。
然后等看到林沉夜之后,率领我的丧尸部队,灭了他们。
毕竟,我可是答应过林沉夜的。
嘶,口水!
可不能真让这些人的「计划」成功了。
「毛毛,现在世道这么乱,你怎么会一个女孩子出门?家里人呢?你为什么要去找林沉夜啊?」
毛毛,是林沉夜给我起的名字。
虽然不大好听,但总归是个名字。
车队里的光头大哥,是不是就会揪着我聊天。
看着他撒发着诡异光芒的眼睛,我假装往角落里缩了缩。
看到我这样,果然,他们对我的试探,更少了很多。
我仔细想了想,决定不告诉他实话:「我家里人都死了,林沉夜欠我钱,我是去找他讨钱的。」
「讨、讨钱?」
光头大哥傻眼了,他应该很久都没见到,末日之后还把钱挂在嘴边的人了。
我眼神真挚地冲着他点点头:「钱,很重要!」
光头大哥无言以对,拍拍**走人。
看着他走远的背影,我猜他应该很长时间不想跟我聊天了。
8
晚上,我像往常那样,缩在毛毯里准备装睡偷听。
可我刚闭上眼、放松呼吸。
就察觉到有个人躺在了我旁边。
我怕被发现是在装睡,所以并没有任何反应。
忽然,他鼻子抵在我脖子上,呼出的气喷在我的皮肤上,让我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
这个人类想做什么!
「毛毛,你其实没有睡着吧?」
身后的人说话了,是光头大哥!
我紧闭着眼睛没有开口,却听他低笑一声,将手放到了我的腰上。
「长夜漫漫,咱俩不如快活快活,放心,不会被其他人发现的。」
快活?
他想要怎么快活?
还不等我思考明白,他的手忽然伸到了我衣服里,摸了摸我的肚子。
丧尸的肚子,只有被真正信任、依赖的人才能摸!
我眼神一冷,丧尸BOSS的气场全开。
锋利的牙齿,一瞬间就咬住了光头大哥的脖子。
「唔!」
他甚至没能发出一声惨叫,就直接没了呼吸。
浓重的血腥味骤然弥漫开来。
9
我疯狂的吸收光头大叔的新鲜血液,等我的身体又强壮了许多之后,小心翼翼的将光头大哥丢进了一旁的草丛里。
做完一切,我就连忙闪人。
果然还没走出去多远,我就听到身后传来了车队中的人,充满惊恐的尖叫声。
「啊啊啊!!!!」
我擦掉脸上和手上蹭到的血迹,飞快藏进了夜色中。
10
逃离车队没多久,我率领我的丧尸部队抵达了一片荒漠。
络腮胡曾说过,只要穿过这片荒漠就能见到林沉夜。
林沉夜,我来了!
我紧了紧握着背包带的手,信心满满望向前方看上去漫无边际的荒漠。
区区荒漠而已,对于本丧尸来说,根本不在话下。
11
打脸来的太快。
因为缺水而病恹恹的我,恹恹看向没有尽头的荒漠。
跟在我身后的丧尸们,也都一个个无精打采。
可恶!
这地方怎么这么大!
突然,嘶嘶的声音传来。
我艰难扭头,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。
眼睛瞬间亮了!
那是一群群狼。
我来了力气,手脚并用从地上爬起来,朝着那条冒着圣光的狼群飞奔而去。
狼群的反应非常迅速,他们迅速的将我围绕起来,想要从我的四面八方发动攻击。
只可惜,我的手下们都不是吃素的。
一波丧尸冲锋,直接将这群狼,变成了盘中餐。
12
吃饱喝足,继续上路。
该说不说。
狼血真的好鲜,早知道我就多吃几头狼了!
呸呸!
呸呸呸!
徒步三天后,我的视线范围内,终于出现了一座钢铁城堡。
「林沉夜!」
我欢呼一声,朝着城堡狂奔而去。
没成想,被一道看不见的屏障,拦在了外面。
「砰砰砰!砰砰砰!」
我拼命敲击着看不见的屏障,声嘶力竭。
「林沉夜!林沉夜你出来啊!」
......
A31基地。
「警告!警告!警告!丧尸潮正在攻击基地保护屏!数量:9999!」
「警告!警告!警告!丧尸潮正在攻击基地保护屏!数量:9999!」
「警告!警告!警告!丧尸潮正在攻击基地保护屏!数量:9999!」
「警告!警告......」
全封闭的基地内,猛然响起刺耳的警报声。
电子合成的机械女声。
一遍又一遍,循环着同样一句话。
上一秒还寂静无声的基地。
倏地传出凌乱的脚步声,为首的男人气势凛然,他穿着纯黑战斗服,面容紧绷表情冷肃,浑身上下散发着叫人不敢与之直视的杀戮气息。
男人正是A31基地的建造者,以及绝对统治者——林沉夜。
他双眉紧锁来到监控室,透过屏幕看到了基地外,穿着大红色连衣裙,身形单薄的少女以及身后跟着的乌泱泱的丧尸群。
与此同时,女丧尸的声音也透过广播器。
响彻了整个监控室。
「林沉夜!开门啊!别躲在里面不出声我知道你在家!」
「三年又三年,我都一统丧尸群了,你还不把我带回去!」
林沉夜:「......」
众人:「......」
丧尸群?
啥情况?
三年又三年是什么鬼?
13
我终于见到林沉夜了。
不过很可惜,他好像不认得我了。
「林沉夜,你知道我找你找的有多难吗!」
我第一次压制了丧尸本性,当着少说几十个人类的面前,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扑进了林沉夜怀里。
顺便把鼻涕眼泪抹到了他衣服上。
下一秒。
丧尸的本能提醒我,这里的气氛变得有些奇怪。
我小心翼翼松开林沉夜的衣服。
一抬头,就看到他黑如锅底的脸色,又惊又疑惑的神色。
他手枪的扳机,甚至都未来得及扳动。
似乎他在思考,这个丧尸,究竟是怎么回事吧?
为什么不像其他的丧尸一样,攻击他们?
至于他身后的那些人类,也都是一样的表情。
「呃,美女......丧尸,咱两见过?」
网友飞黄腾达点评:《重度社恐小丧尸》是我看过的小说中最好的一部。故事情节跌宕起伏,男女主角的表现都非常出色,感谢蒲山27的出色创作。
网友最初的梦想点评:蒲山27的《重度社恐小丧尸》是一部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的佳作。情节扣人心弦,人性描绘入微,让人对后面的剧情充满期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