战败后,沈筝被沈家送到塞外和亲。与其说是和亲,倒不如说她就是个贡品。第一晚,她差点被女真族的大皇子折腾死。
精品小说《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女人她姓沈名筝》,类属于古代言情风格的经典之作,书里的代表人物分别是沈筝大皇子完颜煌,小说作者为任性火羊宝,文章无删减精彩剧情讲述的是:林寻大步走出了钱多多,时间是凌晨2:56分,夜风拂过静谧的街道,漫天繁星。穆阳看着林寻离开后,心里终于踏实下来,挥挥手将……
想到这里我实在忍不住了,坐起来拿起墙角的伞走出去,我想,我去将她的骨头收到避雨的地方吧,死后这样风吹雨打,怪可怜的。
毕竟三年,我想。
走到那片废墟,我差点尖叫出来,因为有个漆黑的身影席地坐在那片废墟中。
我站在游廊惊疑不定地往那里看,怎么都看不清楚,恰逢天边一道惊闪,天际骤亮,我捂住嘴,那个黑影……是大皇子。
他坐在那片废墟中,怀里死死抱着那具漆黑的骨头,闭着眼,脸上似乎什么神情都没有。
雨水铺天盖地打下来,他浑身湿漉漉的,雨水顺着他面无表情的英俊的脸往下流,让人疑心是否有眼泪混迹其中。
这还是我们那个杀伐果决、冷酷无情的大皇子吗?
我转身就走,当什么都没看见。
隔天一大早,我看见冷漠的他,衣服清爽干净,面无表情地下令将沈筝的尸骨烧成灰,让人一度以为,昨天晚上在废墟中抱着沈筝尸骨哭泣的人是我臆想出来的一样。
可我知道不是,他向来擅长隐藏掩饰。
其实沈筝身体一直很弱,她病殃殃的,每天我都疑心她是不是要不行了,她来女真的当天夜里,就被大皇子狠狠地折腾了一晚。
第二天早上,大皇子一直怔怔出神,心不在焉,最后他吩咐我:“你去看看。”
他言简意赅,但我却听懂了。
我去房里的时候沈筝还没起来,白色的床幔一层一层地垂下来,我一直掀开到最里层,床褥凌乱,她盖着薄被,裸露出来的如凝脂般雪白的肩头青紫斑驳。
她看见我,将薄被往上掩了掩,然后虚弱地对我笑:“姑姑,劳烦,能不能给我备点热水,我想洗个澡。”
她站都站不稳,我本来想冷眼看着的,但还是不忍心,所以我帮她洗了澡。
再后来,大皇子就让我留在她的身边照顾她了。
说是照顾,其实在一开始还是监视——她毕竟是个汉人,还是沈家的人,谁知道她会干出什么事来?
老实说我一开始并不喜欢她,但大皇子对她很感兴趣,我想那是因为他身边以前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女子的缘故,还有就是他想找个消遣。
那段时间恰逢无事,他逗弄这个沈家姑娘,就像抓到老鼠逗弄的猫,反正有很多的时间。
大皇子给过沈筝几次羞辱。
有一次他在军中酬宴,宴席中他让沈筝弹琴助兴,就像个舞姬那样,列坐的军中将帅,几乎人人都在沈家人手里吃过亏。
人人兴致高昂,狼一样嗜血的眼神死死地钉在她身上,迫不及待想看她出丑。
但是沈筝坐在席中,面不改色地弹完了一整首曲子。
然后乌达笑起来,问大皇子:“沈谙不是说沈家人的骨头都很硬吗?但我看这个沈家南蛮子,骨头倒是软得很啊。”
大皇子也笑,语气轻描淡写,挑眉反问:“怎么,软不软看怎么能看出来,难道乌达不想亲自试一试吗?”
所有人哄堂大笑,但大皇子自如地倒杯酒慢慢喝下去,不动如山,他不像开玩笑的样子,所以笑着笑着大家都不笑了。
乌达咽了口口水,问:“大皇子此话当真?”
大皇子不言不语。
我说过,沈筝是个非常美的女人,而乌达这个人,别的没有,就是非常好色。
他看了一眼沈筝,然后抬起面前的酒碗仰头一饮而尽,最后笑起来,对大皇子说:“乌达先谢大皇子赏了。”
他放下酒碗走到沈筝面前,很轻易地就将她揽腰横抱起来,往后面的毡帐去。
我下意识去看沈筝的表情,她被乌达横抱着,手揽住他的脖颈,漆黑的一双眸子却透过乌达的肩膀直直地看向大皇子。
沉静默然,没有惊慌失措,没有剧烈反抗,她似乎就这样静悄悄地,接受了自己的命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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