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可盐可甜女主VS可狼可奶男主,马甲+萌宝+甜宠1V1】听说,结婚四年的九爷,终于要跟那个不学无术、一无所长、愚昧无知、不解风情、不会下蛋的废物女人离婚了。千金名媛们纷纷拍手叫好,幻想着飞上枝头当凤凰。可偏偏,打脸来的太快!网络白客,是她;白金作家,是她;玄学大师,是她;超A车神,是她;就连...
《携崽跑路,我被总裁扒光马甲抵在墙上》这部兔兔不吃鱼写的书挺好的,里面的内容也挺丰富的。主角为洛晚晚傅怀南主要讲的是:松开了挽着陆怡兰的手,她优雅的摘下了墨镜。闪光灯“咔嚓”、“咔嚓”,照在了洛晚晚的眼睛里,将她本就有……
看着男人随心所欲的举动,洛晚晚无可奈何,却也只能同意。
“行,那我们就各自冷静一个月,在此期间,我会搬到城东的小户型去住,算是给彼此一些思考的空间。”
说罢,也不管面前的男人脸色如何,洛晚晚毫不犹豫的转身上楼。
留下傅怀南一个人,沉默的坐在客厅的沙发之中,拧眉沉思。
四年前,爷爷查出绝症,手术前,为了达成爷爷的愿望,他跟洛晚晚签下协议。
术后,爷爷虽然清醒了一段时间,可因为并发症,一直昏迷。
如今,爷爷突然苏醒,离婚的消息若是传到爷爷的耳中,不光会影响爷爷的病情,还会被某些别有用心之人加以利用。
再者,傅怀南一直觉得,自己挺了解洛晚晚的。
可现在看来,似乎并不是那样……
收拾了简单的行李,洛晚晚打算离开。
坐在沙发上的傅怀南瞧见了她的洒脱,似是不带任何的留恋,忍不住皱眉。
“我是有亏待你吗?”
“没有啊。”洛晚晚下意识的驻足,“怎么了?”
“既然没有,就带上你的Birkin,免得让人误会。”
傅怀南这么说着,又吩咐站在身后路成:“外头天冷,去把夫人那件Monogram羊毛斗篷大衣拿下来。”
都打算离婚了,也不知道还要在外人的面前演些什么?
心里虽然是这么想的,可洛晚晚并没有戳穿。
站在客厅里,等着路成替她取来了斗篷大衣,她随手那么一套,便道:“九爷,要是没什么事的话,我就先走了。”
本以为,男人不会干涉她的离开,却没想到,他直接站了起来,披上外套。
“我送你过去吧,正好顺路。”
说罢,也不管洛晚晚是否同意,傅怀南已经率先迈步,走出了别墅的大门。
她明明要去城东,而男人的公司却在城北,又哪里会顺路?
洛晚晚搞不清楚,傅怀南的葫芦里,到底在卖什么药?
可为了顺利离婚,她也只能忍了。
离开之前,洛晚晚给了站在一旁的宋元媛一个暗示的眼神,嘴里却道:“我晚上想吃城南A家的慕斯蛋糕,你去帮我买了,然后送到城东。”
“好的,晚晚姐。”宋元媛领命离开。
四十分钟后,傅怀南的车,停在了城东某个小区的门口。
为了避免骚乱,洛晚晚在车上跟男人道别:“九爷,我到了,谢谢你送我,再见。”
她习惯了称呼傅怀南为“九爷”或是“你”,倒不是因为她吝啬于那一句“老公”,而是因为她觉得,两个人之间本就没有任何的感情,又何必喊上那一句“老公”,再多一层欺骗呢?
纤细的手指,握住了车门的把手,洛晚晚打开车门。
可就在她准备下车的时候,手腕上却突然传来了一个力道,猛地将她给拽了回去。
洛晚晚措不及防,重重的跌进了傅怀南带着温度的坚实怀抱之中。
没等她来得及反应,头顶已经传来了男人带着戏谑的轻笑:“怎么,还没下车呢,就舍不得离开我了?”
网友大夜湖点评:能不能多写点儿《携崽跑路,我被总裁扒光马甲抵在墙上》这本书类型的书,主题清楚,内容连贯,希望作者能够丰富一点。希望更新多一点。
网友风月不相欠点评:《携崽跑路,我被总裁扒光马甲抵在墙上》这本小说的作者兔兔不吃鱼对于情节的控制能力是非常强的。故事写得恰到好处。在有些情节的设置上,也许可以称一句“神来之笔”,让人意外,却让人觉得本应如此。